談談恒溫恒濕試驗箱在分析儀器的應用
更新更新時間:2015-10-15 點擊次數:2069次
說到恒溫恒濕試驗箱在分析儀器上的應用,很快就聯想到了國標11606.7,該標準針對分析儀器所定,其中規定了分析儀器在非包裝、非工作狀態下交變濕熱試驗分組、試驗條件和試驗方法,且該標準適用于評定儀器在高濕度半伴有溫度變化的環境條件下的適應性。在這里我們主要強調試驗方法:
1.預處理:
除去儀器表面灰塵及油污,然后將其放置在正常的環境條件下,使之達到溫度平衡。
2.初始檢驗:
按有關標準規定對儀器進行檢驗。
3.試驗:
a、儀器應在非包裝非工作狀態下放入試驗箱內。
b、恒溫恒濕試驗箱的溫度在3小時內達到規定值(升溫平均速率小于1度每分鐘),并保持2小時。然后加濕,在1小時內達到規定的相對濕度,保持12小時。降溫6小時(降溫平均速率小于1度每分鐘)到初始溫度,達到相對濕度保持時間后,將濕度逐漸恢復到初始濕度。
c、以當時的環境溫度,相對濕度條件為試驗的起始溫度和濕度,當儀器所處的環境條件已經超過規定試驗條件的上*,可將儀器在該環境條件下保持48h,再進行zui后檢驗。
4、試驗以24小時為一循環周期,儀器至少做兩個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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