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燈的高低溫試驗介紹
更新更新時間:2021-07-12 點擊次數:1113次
機動車輛及掛車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的環境耐久性試驗的一般要求、試驗項目包含冷熱循環試驗。
本標準適用于M、N和O類機動車輛及掛車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回復反射器除外)。
參考標準:GB/T10485-2007 道路車輛外部照明和光信號裝置環境耐久性試驗方法 。
檢測車燈耐溫度循環可靠性能的方法如下:
試驗目的:前照燈和前霧燈(使用塑料配光鏡的除外)的高溫循環試驗耐抗性。
試驗設備:高低溫交變試驗箱(KSD-HL)
試樣:兩只前照明等或者前霧燈
試驗條件:箱體氣流速度為1m/s~2m/s.試樣與箱壁間距離應大于200mm
試驗方法:試驗需進行5個高低溫循環測試,每個循環歷時8小時。即:溫度轉換速率:0.6~4.0℃/min;循環開始溫度:20℃;低溫-30℃/至少2h;高溫60℃/至少2h;
點燈方式:從-30℃開始升溫時點亮至高溫60℃停留2h時關閉。試驗結束時在室溫23±5℃和相對濕度30~60%R.H的環境條件下存放1h。
結果判定:目視檢驗試樣應無銹蝕,反射鏡和配光鏡應不變形、不起泡,賠光鏡性能應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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